作者端木志燕
姑姊妹,其夫死,而夫党无兄弟,使夫之族人主丧。妻之党,虽亲弗主。夫若无族矣,则前后家,东西家;无有,则里尹主之。或曰:主之,而附于夫之党。
謝遏諸人共道竹林優劣,謝公雲:“先輩初不臧貶七賢。”
孟献子禫,县而不乐,比御而不入。夫子曰:“献子加于人一等矣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