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公良柔兆
杜弘治墓崩,哀容不稱。庾公顧謂諸客曰:“弘治至羸,不可以致哀。”又曰:“弘治哭不可哀。”
謝遏諸人共道竹林優劣,謝公雲:“先輩初不臧貶七賢。”
高子皋之执亲之丧也,泣血三年,未尝见齿,君子以为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