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丙安春
为长子杖,则其子不以杖即位。为妻,父母在,不杖,不稽颡。母在,不稽颡。稽颡者,其赠也拜。违诸侯之大夫,不反服。
簡文雲:“謝安南清令不如其弟,學義不及孔巖,居然自勝。”
汰法師雲:“‘六通’、‘三明’同歸,正異名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