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仪仲子之丧,檀弓免焉。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,檀弓曰:“何居?我未之前闻也。”趋而就子服伯子于门右,曰:“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,何也?”伯子曰:“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。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,微子舍其孙腯而立衍也;夫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。”
其节:天子以《驺虞》为节;诸侯以《狸首》为节;卿大夫以《采苹》为节;士以《采繁》为节。《驺虞》者,乐官备也,《狸首》者,乐会时也;《采苹》者,乐循法也;《采繁》者,乐不失职也。是故天子以备官为节;诸侯以时会天子为节;卿大夫以循法为节;士以不失职为节。故明乎其节之志,以不失其事,则功成而德行立,德行立则无暴乱之祸矣。功成则国安。故曰:射者,所以观盛德也。
进几杖者拂之。效马效羊者右牵之;效犬者左牵之。执禽者左首。饰羔雁者以缋。受珠玉者以掬。受弓剑者以袂。饮玉爵者弗挥。凡以弓剑、苞苴、箪笥问人者,操以受命,如使之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