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宰父濛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殷中軍廢後,恨簡文曰:“上人箸百尺樓上,儋梯將去。”
劉越石雲:“華彥夏識能不足,強果有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