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皇甫志强
虞,杖不入于室;祔,杖不升于堂。为君母后者,君母卒,则不为君母之党服。绖杀五分而去一,杖大如绖。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。除丧者,先重者;易服者,易轻者。无事不辟庙门。哭皆于其次。复与书铭,自天子达于士,其辞一也。男子称名,妇人书姓与伯仲,如不知姓则书氏。
劉道真嘗為徒,扶風王駿以五百疋布贖之,既而用為從事中郎。當時以為美事。
衛玠年五歲,神衿可愛。祖太保曰:“此兒有異,顧吾老,不見其大耳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