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永壬午
王朗每以識度推華歆。歆蠟日,嘗集子侄燕飲,王亦學之。有人向張華說此事,張曰:“王之學華,皆是形骸之外,去之所以更遠。”
子曰:“回之为人也,择乎中庸,得一善,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。”
王大語東亭:“卿乃復論成不惡,那得與僧彌戲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