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万俟俊杰
王大為吏部郎,嘗作選草,臨當奏,王僧彌來,聊出示之。僧彌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選者近半,王大甚以為佳,更寫即奏。
桓常侍聞人道深公者,輒曰:“此公既有宿名,加先達知稱,又與先人至交,不宜說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