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利癸未
範宣未嘗入公門。韓康伯與同載,遂誘俱入郡。範便於車後趨下。
国君春田不围泽;大夫不掩群,士不取麑卵。
过而举君之讳,则起。与君之讳同,则称字。内乱不与焉,外患弗辟也。赞,大行曰圭。公九寸,侯、伯七寸,子、男五寸。博三寸,厚半寸。剡上,左右各寸半,玉也。藻三采六等。哀公问子羔曰:“子之食奚当?”对曰:“文公之下执事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