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司徒芳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晉文王稱阮嗣宗至慎,每與之言,言皆玄遠,未嘗臧否人物。
明帝問周侯:“論者以卿比郗鑒,雲何?”周曰:“陛下不須牽顗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