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田俊德
王北中郎不為林公所知,乃箸論沙門不得為高士論。大略雲:“高士必在於縱心調暢,沙門雖雲俗外,反更束於教,非情性自得之謂也。”
庾太尉目庾中郎:家從談談之許。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