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普乙巳
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
凡见人无免绖,虽朝于君,无免绖。唯公门有税齐衰。传曰:“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也。”传曰:“罪多而刑五,丧多而服五,上附下附列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