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壤驷松峰
为长子杖,则其子不以杖即位。为妻,父母在,不杖,不稽颡。母在,不稽颡。稽颡者,其赠也拜。违诸侯之大夫,不反服。
羊孚年三十壹卒,桓玄與羊欣書曰:“賢從情所信寄,暴疾而殞,祝予之嘆,如何可言!”
乐正子春之母死,五日而不食。曰:“吾悔之,自吾母而不得吾情,吾恶乎用吾情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