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欣贤
殷中軍見佛經雲:“理亦應阿堵上。”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或問林公:“司州何如二謝?”林公曰:“故當攀安提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