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利怜真
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
庾子嵩目和嶠:“森森如千丈松,雖磊砢有節目,施之大廈,有棟梁之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