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公冶振杰
凡执主器,执轻如不克。执主器,操币圭璧,则尚左手,行不举足,车轮曳踵。立则磬折垂佩。主佩倚,则臣佩垂。主佩垂,则臣佩委。执玉,其有藉者则裼;无藉者则袭。
人問王長史江虨兄弟群從,王答曰:“諸江皆復足自生活。”
谋于长者,必操几杖以从之。长者问,不辞让而对,非礼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