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房寄凡
二郗奉道,二何奉佛,皆以財賄。謝中郎雲:“二郗諂於道,二何佞於佛。”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君子曰:大德不官,大道不器,大信不约,大时不齐。察于此四者,可以有志于本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