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见雨筠
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
王戎雲:“與嵇康居二十年,未嘗見其喜慍之色。”
是月也,天子乃荐鞠衣于先帝。命舟牧覆舟,五覆五反。乃告舟备具于天子焉,天子始乘舟。荐鲔于寝庙,乃为麦祈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