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象之山
大夫祭器不假。祭器未成,不造燕器。
魏明帝使後弟毛曾與夏侯玄共坐,時人謂“蒹葭倚玉樹”。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