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谷梁平
阮籍嫂嘗還家,籍見與別。或譏之。籍曰:“禮豈為我輩設也?”
闻兄弟之丧,大功以上,见丧者之乡而哭。适兄弟之送葬者弗及,遇主人于道,则遂之于墓。凡主兄弟之丧,虽疏亦虞之。
糁:取牛羊豕之肉,三如一小切之,与稻米;稻米二肉一,合以为饵煎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