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东郭鸿煊
乐正子春之母死,五日而不食。曰:“吾悔之,自吾母而不得吾情,吾恶乎用吾情!”
杜桥之母之丧,宫中无相,以为沽也。夫子曰:“始死,羔裘玄冠者,易之而已。”羔裘玄冠,夫子不以吊。
居丧不言乐,祭事不言凶,公庭不言妇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