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连和志
馂余不祭。父不祭子,夫不祭妻。御同于长者,虽贰不辞,偶坐不辞。羹之有菜者用梜,其无菜者不用梜。
桓公見謝安石作簡文謚議,看竟,擲與坐上諸客曰:“此是安石碎金。”
林公道王長史:“斂衿作壹來,何其軒軒韶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