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腾莎
闻兄弟之丧,大功以上,见丧者之乡而哭。适兄弟之送葬者弗及,遇主人于道,则遂之于墓。凡主兄弟之丧,虽疏亦虞之。
子曰:“回之为人也,择乎中庸,得一善,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。”
从母之夫,舅之妻,二夫人相为服,君子未之言也。或曰同爨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