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南门强圉
丞相治楊州廨舍,按行而言曰:“我正為次道治此爾!”何少為王公所重,故屢發此嘆。
振书、端书于君前,有诛。倒策侧龟于君前,有诛。龟策、几杖、席盖、重素、袗絺绤,不入公门。苞屦、扱衽、厌冠,不入公门。书方、衰、凶器,不以告,不入公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