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拓跋仕超
女子许嫁,缨;非有大故,不入其门。姑姊妹女子子,已嫁而反,兄弟弗与同席而坐,弗与同器而食。父子不同席。
阮宣子伐社樹,有人止之。宣子曰:“社而為樹,伐樹則社亡;樹而為社,伐樹則社移矣。”
丞相末年,略不復省事,正封箓諾之。自嘆曰:“人言我憒憒,後人當思此憒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