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尉迟爱成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侍食于长者,主人亲馈,则拜而食;主人不亲馈,则不拜而食。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