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古宇文
或问曰:“免者以何为也?”曰:不冠者之所服也。《礼》曰:“童子不缌,唯当室缌。”缌者其免也,当室则免而杖矣。
麻之有本者,变三年之葛。既练,遇麻断本者,于免,绖之;既免,去绖。每可以绖必绖;既绖,则去之。
丞相治楊州廨舍,按行而言曰:“我正為次道治此爾!”何少為王公所重,故屢發此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