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上官翠莲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庾公目中郎:“神氣融散,差如得上。”
顧長康啖甘蔗,先食尾。問所以,雲:“漸至佳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