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拓跋国胜
凡执主器,执轻如不克。执主器,操币圭璧,则尚左手,行不举足,车轮曳踵。立则磬折垂佩。主佩倚,则臣佩垂。主佩垂,则臣佩委。执玉,其有藉者则裼;无藉者则袭。
周侯於荊州敗績,還,未得用。王丞相與人書曰:“雅流弘器,何可得遺?”
曾子曰:“朋友之墓,有宿草而不哭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