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壤驷鑫平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
桓南郡每見人不快,輒嗔雲:“君得哀家梨,當復不烝食不?”
麻之有本者,变三年之葛。既练,遇麻断本者,于免,绖之;既免,去绖。每可以绖必绖;既绖,则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