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翁以晴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记问之学,不足以为人师。必也其听语乎,力不能问,然后语之;语之而不知,虽舍之可也。
是月也,命工师令百工审五库之量:金铁,皮革筋,角齿,羽箭干,脂胶丹漆,毋或不良。百工咸理,监工日号;毋悖于时,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