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慕容沐希
天子之田方千里,公侯田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。不能五十里者,不合于天子,附于诸侯曰附庸。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,天子之卿视伯,天子之大夫视子男,天子之元士视附庸。
劉尹、王長史同坐,長史酒酣起舞。劉尹曰:“阿奴今日不復減向子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