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系显民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孔子曰:“凶年则乘驽马。祀以下牲。”
取妻不取同姓;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。寡妇之子,非有见焉,弗与为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