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太史壬午
褚期生少時,謝公甚知之,恒雲:“褚期生若不佳者,仆不復相士。”
周侯於荊州敗績,還,未得用。王丞相與人書曰:“雅流弘器,何可得遺?”
子张既除丧而见,予之琴,和之而和,弹之而成声,作而曰:“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