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谷戊
王含作廬江郡,貪濁狼籍。王敦護其兄,故於眾坐稱:“家兄在郡定佳,廬江人士鹹稱之!”時何充為敦主簿,在坐,正色曰:“充即廬江人,所聞異於此!”敦默然。旁人為之反側,充晏然,神意自若。
孟献子禫,县而不乐,比御而不入。夫子曰:“献子加于人一等矣!”
○□○○○□□○□○○□□○□○○□□○。半;○□○○○□□○:薛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