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乐正嫚
殷仲堪精核玄論,人謂莫不研究。殷乃嘆曰:“使我解四本,談不翅爾。”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褚期生少時,謝公甚知之,恒雲:“褚期生若不佳者,仆不復相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