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见芙蓉
子张既除丧而见,予之琴,和之而和,弹之而成声,作而曰:“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。”
杜弘治墓崩,哀容不稱。庾公顧謂諸客曰:“弘治至羸,不可以致哀。”又曰:“弘治哭不可哀。”
孟献子禫,县而不乐,比御而不入。夫子曰:“献子加于人一等矣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