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东门芙溶
制:农田百亩。百亩之分:上农夫食九人,其次食八人,其次食七人,其次食六人;下农夫食五人。庶人在官者,其禄以是为差也。
曾子曰:“朋友之墓,有宿草而不哭焉。”
人問顧長康:“何以不作洛生詠?”答曰:“何至作老婢聲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