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亓官鹏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孫綽賦遂初,築室畎川,自言見止足之分。齋前種壹株松,何自手壅治之。高世遠時亦鄰居,語孫曰:“松樹子非不楚楚可憐,但永無棟梁用耳!”孫曰:“楓柳雖合抱,亦何所施?”
孝子不服暗,不登危,惧辱亲也。父母存,不许友以死。不有私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