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韩山雁
夏侯泰初與廣陵陳本善。本與玄在本母前宴飲,本弟騫行還,徑入,至堂戶。泰初因起曰:“可得同,不可得而雜。”
高子皋之执亲之丧也,泣血三年,未尝见齿,君子以为难。
凡为人子之礼:冬温而夏清,昏定而晨省,在丑夷不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