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茹土
王戎為侍中,南郡太守劉肇遺筒中箋布五端,戎雖不受,厚報其書。
制:农田百亩。百亩之分:上农夫食九人,其次食八人,其次食七人,其次食六人;下农夫食五人。庶人在官者,其禄以是为差也。
取妻不取同姓;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。寡妇之子,非有见焉,弗与为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