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南宫莉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殷中軍廢後,恨簡文曰:“上人箸百尺樓上,儋梯將去。”
丧不虑居,毁不危身。丧不虑居,为无庙也;毁不危身,为无后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