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强辛卯
王者之制禄爵,公侯伯子男,凡五等。诸侯之上大夫卿,下大夫,上士中士下士,凡五等。
王子敬問謝公:“林公何如庾公?”謝殊不受,答曰:“先輩初無論,庾公自足沒林公。”
子夏既除丧而见,予之琴,和之不和,弹之而不成声。作而曰:“哀未忘也。先王制礼,而弗敢过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