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濮阳雨晨
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子夏既除丧而见,予之琴,和之不和,弹之而不成声。作而曰:“哀未忘也。先王制礼,而弗敢过也。”
謝公與人圍棋,俄而謝玄淮上信至。看書竟,默然無言,徐向局。客問淮上利害?答曰:“小兒輩大破賊。”意色舉止,不異於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