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宜清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謝萬在兄前,欲起索便器。於時阮思曠在坐曰:“新出門戶,篤而無禮。”
謝太傅語真長:“阿齡於此事,故欲太厲。”劉曰:“亦名士之高操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