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麻香之
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
王長史雲:“劉尹知我,勝我自知。”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