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夏春南
敖不可长,欲不可从,志不可满,乐不可极。
阮籍嫂嘗還家,籍見與別。或譏之。籍曰:“禮豈為我輩設也?”
进几杖者拂之。效马效羊者右牵之;效犬者左牵之。执禽者左首。饰羔雁者以缋。受珠玉者以掬。受弓剑者以袂。饮玉爵者弗挥。凡以弓剑、苞苴、箪笥问人者,操以受命,如使之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