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谈小萍
乐正子春之母死,五日而不食。曰:“吾悔之,自吾母而不得吾情,吾恶乎用吾情!”
男女异长。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父前,子名;君前,臣名。女子许嫁,笄而字。
何晏七歲,明惠若神,魏武奇愛之。因晏在宮內,欲以為子。晏乃畫地令方,自處其中。人問其故?答曰:“何氏之廬也。”魏武知之,即遣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