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东门甲戌
名子者不以国,不以日月,不以隐疾,不以山川。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王右軍少時,在周侯末坐,割牛心啖之。於此改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