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轩辕刚春
丞相末年,略不復省事,正封箓諾之。自嘆曰:“人言我憒憒,後人當思此憒憒。”
斩衰,三日不食;齐衰,二日不食;大功,三不食;小功缌麻,再不食;士与敛焉,则壹不食。故父母之丧,既殡食粥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;齐衰之丧,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大功之丧,不食酰酱;小功缌麻,不饮醴酒。此哀之发于饮食者也。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